本來找來給一個朋友看, 但我想, 朋友要看的機會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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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yam.com/mandychen1026/archives/602968.htmlMSN的另一頭,她已經紅了眼,淚水成珠結串的掉.
「好好哭幾場,先發洩一下.」勸誡在情緒下的傷心人止住傷心是最殘忍的.遠在另一頭的我只希望她哭過後,淚水沖淡傷痛,能有雨過天青的時候.
愛情讓她盲目.即使大多數共通的朋友,都認為他不是個好男人.太招搖、太狂、總是半瓶水響叮噹.但當他站到她面前,一再的邀約吃飯出遊,到他家聽音樂看DVD喝他從世界各地收集來的咖啡,聽著他訴說各種事物的來歷過往發展時,她覺得她看到眾人眼中不知道的另一面,而那一面,讓她不知不覺深陷其中,當猛然抬頭,已經跳不出.
然後,無預警的,在她升遷後,工作進入一陣忙碌時,他要求分手.
她慌了,問他理由.
「我覺得,我們沒有很多共通點,並不適合.」
「但我看到了你的好,是別人看不到的.」
「這樣並不足以支撐愛情的延續.我要分手.」
她咬牙,遲疑了一陣,點頭答應.
原本以為是個傷心的開始,她關起心防準備療傷時.卻發現,對方並沒有因分手,而減退對她身體的想念.
然後,更殘忍的循環開始了.
他來找她,她很明白只是一陣慾望的發洩,但仍希冀身體的交纏能喚回他初時戀愛的熱情.有幾次火熱過後,她問他是否仍愛她,他微笑不語,吻住她,投入另一場火熱當做解答.
天真的她以為,那樣的回答叫做「yes」.
那天,她和剛從澳洲回來的好友約在微風見面,打算替久未回台的好友接風.她早到五分鐘,正站在burberry前的櫥窗欣賞裡面方格式的名牌物品時,從櫥窗玻璃的反射裡,她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她驚愕的回頭,發覺他懷裡正摟著一個嬌俏的女子,和她有說有笑.
她不能控制的走到他面前.
看到她出現眼前,他乍然呆了一下,然後,很自然的介紹.
「她叫小齡,是我的女友.靜君,前女友.」
她的天地瞬間變色,強自鎮靜的寒喧招呼後,她目送他們二個依舊親暱的相偎說笑散步.等到好友趕到時,她的臉已經淚水浸糊了一片.
好友的接風變質成安慰大會,她什麼話都聽不進去.好友貼心的早早結束了聚會,她衝回家,開始奪命似的打他的電話手機.
二天後,她才找到他.
「我們早就分手了不是嗎?妳憑什麼現在質問我有女友.」
「可是…你為什麼還要跟我上床?」
「人都會有需求的,而且妳也沒拒絕啊!幹麼,以為上床等於復合喔!妳年紀也不小了,該不會這麼天真吧!」
是的,她是這麼的天真過.
那一瞬間,她恨透了他,也恨透了自己.
這樣的情緒交雜下,她常常以淚洗面.卻又不願共同的朋友們因為他們這段失敗的戀情,而導致友情有所變質.所以,在大堆頭的聚會裡,她常常武裝自己,逼自己笑,強迫自己的態度視他為普通好友.
但太難,往往聚會中,她食不下嚥.看到他和他女友的親密樣,她渾身為禁不住顫抖,而聚會結束後,她往往得憂鬱幾日.
以為日子會這樣的一日過一日,直到傷口結痂癒合,她也能慢慢淡忘.但,他又出現了.
她沒有開門,冷言的拒絕了他.但卻在看到他落寞的背影時,心又糾結一塊.
「為什麼我只會一直記得他的好?他對我那麼那麼的殘忍,我卻總是在他出現時忘得一乾二淨.我為什麼就是這麼賤?我有被虐狂嗎?」
愛情的重生,需要一段漫長而痛苦的掙扎.而遺忘,則是需要時間,不論是忘記壞的,亦或是忘記好的.
妳並不賤,也不是被虐,只是曾經深愛過.
淚水會沖掉不好的情緒,讓傷口漸漸癒合.時間則會淡化傷痕,讓妳慢慢懂得遺忘.
忘了他的壞,也忘了他的好,有朝一日,妳會連曾為他心動或心痛的感覺,都不復記憶.
把他排除於妳的生活,消失在妳的眼前,是這段情傷的治本方法.
妳,會痛苦,會掙扎,會無奈徘徊,也會重新站起,成長蛻變.
然後補充滿滿的勇氣,繼續面對人生裡的未知和無常.
包括愛情.
既然已經決定做愛情劊子手了,何不一刀乾脆俐落?
當然,一個巴掌拍不響.但失戀中的人,常常像是溺水的人,你給他什麼,他就會抓什麼,全然顧不到手裡抓著的東西能不能讓他繼續生存,就算貪圖多幾秒的空氣也是好的.
總是殘存著一念之仁在那斷而不淨或自以為分手後能立刻做朋友的人,我覺得才是最應該抓試試凌遲之刑的人.